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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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610519022000 | 实施机关 | 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各街道办事处 | 服务对象 |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提供相关材料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崇业路街道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5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每人每月发给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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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独生子女光荣证是由当地人口计生部门核实后发放的,无需自己填写 | |
陕西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花名册 | 原件 | 纸质 | 原件3份 | 必要 | 无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如实填写申请表中个人信息,右上角粘贴1寸免冠照,粘贴页按照表中的文字提示粘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盖章报送 |
特殊环节
无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的,每人每月发给补助金。补助金发放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参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具体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具体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