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的奖励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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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优秀教师的奖励评选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000805011002 实施机关 秦都区教育局
实施机构(科)室 人事科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6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7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申请材料和证照批文均可递送
收件人姓名 人事科 收件人电话 029-33371969
收件人地址 咸阳市-秦都区-咸通北路陕西科技大学咸阳校区西侧约60米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人事科305 邮政编码 712000
邮寄说明
到场办理原因 提交书面材料
审批结果名称 批复文件
审批结果样本 批复文件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街道 咸通北路陕西科技大学咸阳校区西侧约60米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办理窗口:人事科305)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德育工作者(含行政人员、学校德育部门人员、班主任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师等)。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陕西省优秀教师、陕西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审批表 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三条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第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奖励所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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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33371969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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