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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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611012019000 | 实施机关 |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环评股 | 服务对象 |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申请材料和证照批文均可递送 |
收件人姓名 | 张媛 | 收件人电话 | 13484877739 |
收件人地址 | 陕西省三原县政务服务中心60号窗口 | 邮政编码 | 713800 |
邮寄说明 | 无 | ||
到场办理原因 | 递交资料、领取批复 | ||
审批结果名称 | 备案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
审批结果样本 | 备案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 政府街东段北侧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办理窗口:60)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二)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础资料数据详实,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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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复印件 | 纸质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官网下载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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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审查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22条 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