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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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23006000 实施机关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机构(科)室 医疗应急处 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9 工作日
数量限制 需符合区域卫生规划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审批结果名称 单采血浆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单采血浆许可证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路街道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长安北路14号朱雀广场内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一)符合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单采血浆站设置规划以及《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要求的条件; (二)具有与所采集原料血浆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所采集原料血浆相适应的场所及卫生环境; (四)具有识别供血浆者的身份识别系统; (五)具有与所采集原料血浆相适应的单采血浆机械及其他设施; (六)具有对所采集原料血浆进行质量检验的技术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七)符合国家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设置单采血浆站申请书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单采血浆站执业登记申请书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单采血浆许可证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由政府部门核发
单采血浆承诺书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单采血浆站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单采血浆站项目用地的函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设置单采血浆站请示文件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由政府部门核发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设置单采血浆站请示文件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由政府部门核发
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情况的说明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相关法定传染病情况说明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书面审查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受理通过 受理结果 受理时限 补正或更正 补正或更正结果 补正或更正时限 不予受理
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其他方式 5工作日 0工作日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或因数量限制、政策变动等原因停止受理的。
环节名称 审查方式 审查标准 审查结果 审查时限
审查 书面审查 1.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律的要求; 2.需要核实的,应当核实相关材料。 记录审查过程及结论。 15工作日
环节名称 决定公开 不公开的依据
决定 公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1996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208号)第七条:申请设置单采血浆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卫生行政机构审查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单采血浆许可证》,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89620596
咨询窗口:
西安市青年路止园饭店2号楼407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1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