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籍管理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中小学学籍管理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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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610702031000 | 实施机关 | 市教育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基教一处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3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
审批结果名称 | 中小学学生学籍证明 学籍号 | ||
审批结果样本 | 中小学学生学籍证明样本 学籍号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凤城八路189号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厅)(办理窗口:民生保障区-C04窗口,民生保障区-C05窗口,民生保障区-C06窗口,民生保障区-C07窗口,民生保障区-C08窗口,民生保障区-C09窗口,民生保障区-C10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学生所在学校办理(办理窗口:所在学校)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具有中小学学籍的学生或已办理完毕入学手续的学生。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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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复印件 | 纸质 | 复印件3份 | 必要 | 身份证复印件是否完整、清晰。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 |
户口簿 | 原件或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复印件是否完整、清晰。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 |
陕西省居住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居住证是否完整、清晰,是否在有效期内。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 |
工作调动证明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工作单位是否加盖公章。 | 申请人自备 |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 |
陕西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原件3份 | 必要 | 陕西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是否填写完整、准确、清晰 | 申请人自备 |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1)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四、建立加强学籍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学籍核准制度、信息保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违反规定人员的责任。 (2)《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区、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3)《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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