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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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31024000 实施机关 太白县王家堎镇
实施机构(科)室 综合审批股 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县,全乡(镇、街道)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审批结果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食品经营许可证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王家堎镇 太白县王家堎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窗口: 太白县王家堎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1号窗口 )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7-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 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 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 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原件 纸质 原件1份  非必要 官网下载 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无涂改
营业执照 复印件 电子 非必要 由政府部门核发 复印清晰,无涂改
食品经营许可证 原件 纸质 原件1份  非必要 由政府部门核发 正副本齐全无涂抹
身份证明材料 原件 纸质 原件1份  非必要 由政府部门核发 复印清晰,无涂改
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纸质 原件1份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字迹清晰,无涂改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书面审查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受理通过 受理结果 受理时限 补正或更正 补正或更正结果 补正或更正时限 不予受理
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出具受理单 1工作日 1工作日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或因数量限制、政策变动等原因停止受理的。
环节名称 审查方式 审查标准 审查结果 审查时限
审查 书面审查 符合规定 出具审查意见。 3工作日
环节名称 决定公开 不公开的依据
决定 公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2年4月29日新修正)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4931105
咨询窗口:
太白县王家堎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1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4952176
投诉窗口:
太白县咀头镇北大街41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