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及证书核发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及证书核发
目录名称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
实施机关 省交通运输厅 承诺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实施机构(科)室 省交通运输厅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朱雀广场内省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3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申请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型式认可时应提交的材料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型式认可时应提交的材料: 1.船用产品型式(工厂)认可申请书原件2份; 2.工厂概况(包括产品的生产历史和现状,生产、检测设备的情况,技术人员状况)原件1份; 3.申请认可产品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原件1份; 4.产品图纸复印件1份; 5.设计计算书原件1份; 6.产品技术标准原件1份; 7.产品型式试验大纲及产品出厂试验大纲原件1份; 8.产品性能测试报告原件1份; 9.产品使用说明书原件1份; 10.产品的质量管理制度原件1份; 以下材料可作为送审资料的补充: 11.产品鉴定材料; 12.产品取得其他权威部门认可、检验、测试的有关资料; 13.主要工艺文件; 14.产品彩色照片。
申请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工厂认可时应提交的材料 1,3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工厂认可时应提交的材料: 1.船用产品型式(工厂)认可申请书原件2份; 2.工厂概况(产品生产历史和现状等)原件1份; 3.申请认可产品的类别、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原件1份; 4.产品图纸复印件1份; 5.设计计算书原件1份; 6.产品技术标准复印件1份; 7.产品型式试验大纲及产品出厂试验大纲原件1份; 8.产品性能测试报告原件1份; 9.产品使用说明书原件1份; 10.质量管理的文件复印件1份; 11.试验测试人员情况和检测设备情况复印件1份; 12.重要岗位(无损检测、焊接等)人员的任职资格材料复印件1份; 13.主要工艺文件复印件1份; 14.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和现状复印件1份; 以下材料可作为送审资料的补充: 15.产品鉴定材料; 16.工厂或产品取得其他权威部门认可、检验、测试的材料; 17.产品彩色照片。
申请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时应提交的材料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时应提交的材料: 1.船用产品检验申请书原件2份; 2.工厂检验、试验记录、检验报告原件1份; 3.原材料、外购件的《船用产品证书》或检验、试验记录、检验报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