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及证书核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及证书核发 | ||
---|---|---|---|
目录名称 |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 | ||
实施机关 | 省交通运输厅 | 承诺办结时限 | 15 工作日 |
实施机构(科)室 | 省交通运输厅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受理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朱雀广场内省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3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
申请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型式认可时应提交的材料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无 | 申请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型式认可时应提交的材料: 1.船用产品型式(工厂)认可申请书原件2份; 2.工厂概况(包括产品的生产历史和现状,生产、检测设备的情况,技术人员状况)原件1份; 3.申请认可产品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原件1份; 4.产品图纸复印件1份; 5.设计计算书原件1份; 6.产品技术标准原件1份; 7.产品型式试验大纲及产品出厂试验大纲原件1份; 8.产品性能测试报告原件1份; 9.产品使用说明书原件1份; 10.产品的质量管理制度原件1份; 以下材料可作为送审资料的补充: 11.产品鉴定材料; 12.产品取得其他权威部门认可、检验、测试的有关资料; 13.主要工艺文件; 14.产品彩色照片。 | |
申请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工厂认可时应提交的材料 | 1,3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无 | 申请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工厂认可时应提交的材料: 1.船用产品型式(工厂)认可申请书原件2份; 2.工厂概况(产品生产历史和现状等)原件1份; 3.申请认可产品的类别、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原件1份; 4.产品图纸复印件1份; 5.设计计算书原件1份; 6.产品技术标准复印件1份; 7.产品型式试验大纲及产品出厂试验大纲原件1份; 8.产品性能测试报告原件1份; 9.产品使用说明书原件1份; 10.质量管理的文件复印件1份; 11.试验测试人员情况和检测设备情况复印件1份; 12.重要岗位(无损检测、焊接等)人员的任职资格材料复印件1份; 13.主要工艺文件复印件1份; 14.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和现状复印件1份; 以下材料可作为送审资料的补充: 15.产品鉴定材料; 16.工厂或产品取得其他权威部门认可、检验、测试的材料; 17.产品彩色照片。 | |
申请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时应提交的材料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无 | 申请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时应提交的材料: 1.船用产品检验申请书原件2份; 2.工厂检验、试验记录、检验报告原件1份; 3.原材料、外购件的《船用产品证书》或检验、试验记录、检验报告复印件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