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
目录名称 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
实施机关 省科学技术厅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实施机构(科)室 成果转化处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办理窗口:D512)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为7-8月份)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除了7-8月)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87298893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7291975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陕西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申报书 1 纸质材料 原件5份  必要  材料装订:按照申报书、附件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注:还应满足当年申报通知要求的其他条件。 https://kjt.shaanxi.gov.cn/view/iList.jsp?cat_id=616 申报程序及要求 高校和中央驻陕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可直接作为推荐单位。其它单位均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各设区市科技局、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作为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在申报书“推荐单位初审意见”栏中加盖单位印章即视为同意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