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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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 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 | ||
实施机关 | 省科学技术厅 | 承诺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实施机构(科)室 | 成果转化处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受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办理窗口:D512)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为7-8月份)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除了7-8月)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 029-87298893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
- 029-87291975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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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申报书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5份 | 必要 | 材料装订:按照申报书、附件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注:还应满足当年申报通知要求的其他条件。 | https://kjt.shaanxi.gov.cn/view/iList.jsp?cat_id=616 | 申报程序及要求 高校和中央驻陕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可直接作为推荐单位。其它单位均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各设区市科技局、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作为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在申报书“推荐单位初审意见”栏中加盖单位印章即视为同意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