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初审转报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初审转报
目录名称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初审
实施机关 省商务厅 承诺办结时限 4 工作日
实施机构(科)室 法规和审批处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街道 新城大院西门陕西省商务厅(办理窗口:法规和审批处109室)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7-9月份,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其他月份,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63913926
咨询窗口:
陕西省商务厅法规和审批处109室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63913921
投诉窗口:
陕西省商务厅法规和审批处111室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申请书 1 纸质材料 原件2份  必要  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申请书应为企业正式文件。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前三年缴费证明 1 纸质材料 原件2份  必要  社会保险机构出具
资质认定证书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2份  必要  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2份  必要  证书应在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要应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16)和《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17)。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2份  必要  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应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GB/T24001-2016)。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2份  必要  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备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1)
具有良好的经营诚信表现的说明材料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由申请企业自主出具,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说明内容应体现“未列入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禁止性名单”、“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海关统计信息部门出具的货物进出口业绩证明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2份  必要  业绩期限为申请(延续)前三年度。证明材料应由海关总署或其直属海关统计信息部门出具,具体内容应体现受援国名称、时间和货物进出口业绩。
企业营业执照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2份  必要  加盖企业公章
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2份  必要 
企业出资情况说明承诺 1 纸质材料 原件2份  必要  出资情况说明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承诺属实。
出资人身份证明文件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出资人为自然人的,附其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出资人为非自然人的,附其注册登记证明及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可出具所有限售股股东的身份证证明文件,持股比例低于2%(不含本数)的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可不提供。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2份  必要  申请(延续)前三年度会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延续)前三年度会计报表
本企业关于申请(延续)前三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违反有关援外管理规章受过行政处罚的声明 1 纸质材料 原件2份  必要  由申请企业自主出具,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备注:声明内容应体现“前三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对外援助管理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完税证明(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提供电子税务信息系统查询的纳税记录) 1 纸质材料 原件2份  必要  时间年限为申请(延续)前三年度。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向省商务厅提出援外资质申请时,不再需要申请企业提供由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只需提供经电子税务信息系统查询的纳税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