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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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 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 | ||
实施机关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承诺办结时限 | 5 工作日 |
实施机构(科)室 |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受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街道 新城大院省政府大楼9层陕西省建设厅(办理窗口:915办公室)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7月1日至8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1月1日至6月30日,9月1日至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 029-63915785
- 咨询窗口:
-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9楼915办公室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
- 029-63915780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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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合同 | 2 | 纸质材料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 2 | 纸质材料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申请人自备 | 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