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目录名称 企业登记注册
实施机关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诺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实施机构(科)室 行政审批局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一楼)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星期六至星期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86138038
咨询网址:
http://snamr.shaanxi.gov.cn/wsly_sub_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255
咨询窗口: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楼206室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12315
投诉网址:
http://snamr.shaanxi.gov.cn/jzxxtj.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252
投诉窗口: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楼208室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所用表格是否采用规定的格式。
投资人身份证明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所用表格是否采用规定的格式。 投资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住所证明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所用表格是否采用规定的格式。
依法需要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非必要  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所用表格是否采用规定的格式。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