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目录名称 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实施机关 省应急管理厅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实施机构(科)室 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处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未央路208号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办理窗口:4楼404室 )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7月,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1月,2月,3月,4月,5月,6月,9月,10月,11月,12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61166205
咨询窗口: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4楼404室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61166116,029-61166117,12350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3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工商营业执照 1 电子材料 必要 
采矿许可证 1 电子材料 必要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电子材料 必要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1 电子材料 必要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1 电子材料 必要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1 电子材料 必要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1 电子材料 必要 
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 1 电子材料 必要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 电子材料 必要 
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1 电子材料 必要  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检测检验报告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 1 电子材料 必要  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井下特种设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电子材料 必要 
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1 电子材料 必要 
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 1 电子材料 必要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书面报告 1 电子材料 必要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资料 1 电子材料 非必要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从事爆破作业的,除应当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相应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