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给付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对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给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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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 学生资助 | ||
实施机关 | 省教育厅 | 承诺办结时限 | 120 工作日 |
实施机构(科)室 | 财务处、陕西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受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办理窗口:教育厅学生资助事务中心808室808)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7月、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 029-88668830
- 咨询窗口:
- 教育厅学生资助事务中心808室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
- 029-88668823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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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科生国家励志金申请表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 | 申请人自备 | 填写规范、准确、如实填报,字迹清晰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