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印制乙级资质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涉密印制乙级资质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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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 制作、复制、维修、销毁国家秘密载体乙级资质认定 | ||
实施机关 | 省国家保密局 | 承诺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实施机构(科)室 | 监督检查处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受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西延路6号(办理窗口:陕西省国家保密局)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 029-63908768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
- 029-63908761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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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 | 2 | 纸质、电子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自备 | 应与登记注册机关备案的文本一致 | |
从事印刷、复制等经营活动的许可证明 | 2 | 纸质、电子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自备 | 应提供本单位在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或《复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涉密印制业务的其他人员情况 | 4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自备 | (1)申请单位应提交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股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涉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本人书写“本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留权、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无婚姻关系。以上情况属实,本人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由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从事集成资质业务相关人员应为从事与所申请资质业务相关技术人员、商务、财务、人事及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工勤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不列入),且与资质申请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在该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从事印刷资质业务相关人员应为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金一年以上的人员。 | |
资本结构和股权情况 | 2 | 纸质、电子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自备 | 1.申请单位股东持股比例情况。申请单位应提供最新股东持股比例情况。比例情况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不一致的,申请单位应就不一致情况提供相关说明。 2.提交法人股东相应股东股权结构图,应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资本。 | |
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 | 2 | 纸质、电子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自备 | 需提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年度报告,且应显示企业资产状况信息数据。(1)第一、第二季度若提交申请年度的上1个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时,还应提交“我单位此次提交的前1个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数据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的最终数据,本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的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2)若第一季度无法提供申请年度的上1个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的,则可以提交申请年度上2个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 | |
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 2 | 纸质、电子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自备 | 申请单位有多个科研、生产、办公等地址的,应分别提交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标明涉密业务场所所在地址,屏蔽室建设类资质需另提供加工场所产权材料。 | |
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产权证书 | 2 | 纸质、电子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自备 | 无 | |
近三年印制业务合同清单 | 2 | 纸质、电子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自备 | 近三年是指申请单位申请资质年度之前的3个自然年度(不含申请资质年度)。 | |
涉密印制业务设备、场所和保密设施、设备情况 | 2 | 纸质、电子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自备 | 1.经营场所(含涉密业务场所)平面图,需标注物理位置(具体到楼层、房间号),比例尺和建筑面积等信息。 2.涉密业务场所安全保密防护情况。包括涉密业务场所(含独立保密室)封闭状况,门禁系统、视频监控,防盗防爆等防护的部署和运行状况,周边环境状况(周围建筑物的高度、位置、距离、是否存在隔离或者墙等),可附照片予以说明。 3.保密设施设备清单。申请单位应提交本单位保密设施、设备清单,包括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及存储介质、保密安全产品、安防设施等。(1)申请屏蔽室建设资质的单位还应提供加工设备、检测设备清单。(2)申请数据恢复资质的单位还应提供设备库清单。(3)申请涉密光电磁介质的单位还应提供具有功能完备的光电磁介质生产设备清单。(4)申请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的单位还应提供具有功能完备的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清单。 | |
基本管理制度、保密制度以及保密体系运行情况 | 2 | 纸质、电子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自备 | 申请单位提交的管理制度应覆盖本单位全部管理活动。 | |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书 | 3 | 纸质、电子 | 原件2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http://61.185.238.226:22258//group1/M00/04/C5/rBIxVGCcjy2ANgoJAAV4aiVSBoM791.doc | 按照国家保密局制式申请书来上报。 |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身份证 | 2 | 纸质、电子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由陕西省国家保密局核发 |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未“三证合一”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