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开荒的农业项目核准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涉及开荒的农业项目核准
目录名称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实施机关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诺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实施机构(科)室 省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处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 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63913201
咨询窗口:
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63913186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项目申请报告 1 纸质、电子 原件3份  必要  《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项目申请报告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单位情况,包括项目单位名称、所属行业、性质、地址及法人代表等; (二)拟建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 (三)项目资源利用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 可以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写,也可以由项目单位自主委托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写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符合以下要求:( 1 ) 出具单位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9〕2号)等规定的权限;( 2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格式符合自然资源部规定;( 3 )申请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单位与拟核准项目单位一致;( 4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载明的建设范围与拟核准项目建设范围一致;( 5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在有效期(一般为三年)之内。 由自然资源部门核发 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或者以划拨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应对具备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符合以下要求:( 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由符合规定的评估主体提出,内容应当包括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风险评估结论及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 2 )具备有关机关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政法委或者维稳办等部门 适用重大项目
项目申请报告的申请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符合《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陕发改投资〔2017〕1331号)第二十四条的要求。 由项目所在地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享有市级核准权限的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向省政府投资主 享有市级核准权限的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将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同时抄送所在地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