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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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31036000 实施机关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机构(科)室 行政审批局 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审批结果名称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
审批结果样本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 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东段739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403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申请考核的机构是否属于受理范围;2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所用表格是否采用本规范规定的格式;如果文件完整,应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如果文件不完整,应要求申请机构予以补充。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组织注册登记证书 2 电子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企业营业执照 2 电子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产品注册证明文件 2 电子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产品注册备案证明 2 电子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广告样件 2 电子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授权委托书 2 电子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 电子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 电子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 2 电子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 2 电子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生产许可证 2 电子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商标注册证明 2 电子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专利证明文件 2 电子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著作权证明 2 电子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技术要求 2 电子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 2 电子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医疗器械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医疗器械广告应当经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件。广告发布者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应当事先核查广告的批准文件及其真实性;不得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批准文件的真实性未经核实或者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医疗器械广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并及时更新已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广告目录以及批准的广告内容。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暂停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的医疗器械,在暂停期间不得发布涉及该医疗器械的广告。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办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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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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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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