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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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导游证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22003000 实施机关 省文化和旅游厅
实施机构(科)室 省文化和旅游厅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乡(镇、街道)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审批结果名称 电子导游证
审批结果样本 电子导游证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朱雀广场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3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申请条件

1.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2.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身份证 3 电子材料 必要  系统对输入内容进行校验,任一输入项校验不通过,系统都会给予错误提示。只有所有输入项都校验通过,系统会自动跳转到第二步。第二步:提交个人信息。第三步:提交审核。 公安部门 申请人依次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导游资格证号进行提交。系统对输入内容进行校验,任一输入项校验不通过,系统都会给予错误提示。只有所有输入项都校验通过,系统会自动跳转到第二步。第二步:提交个人信息。第三步:提交审核。
证件照 3 电子材料 必要  证件照清晰,无修改 证件照为免冠白底照片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主席令第3号,2016年11月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令第263号,2017年10月7日予以修改)第四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监督投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