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筑师延续注册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二级建筑师延续注册 | 事项类型 | 其他类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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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1017002002 | 实施机关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实施机构(科)室 | 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营利法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审批结果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审批结果样本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东新街240号平安银行大厦四楼(办理窗口:1-6)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各项申请材料均应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网”对应事项业务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各项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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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劳动合同 | 1 | 电子材料 | 必要 | 无 | 申请人与企业自行签定 | 无 | ||
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 1 | 电子材料 | 必要 | 无 | 申请人在二级建筑系统个人版中自行下载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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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293号,2015年6月12日予以修改)第九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注册建筑师条例》(1995年9月23日国务院令第184号)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注册建筑师的考试、注册和执业实施指导和监督。第十二条: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1月29日建设部令第167号)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以及协助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选派专家等具体工作。"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