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退职)申请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退职)申请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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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14006003 | 实施机关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机构(科)室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否 |
法定办结时限 | 60 自然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5 自然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需提供职工本人档案和《陕西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等资料 | ||
审批结果名称 | 陕西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 ||
审批结果样本 | 陕西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新城大院陕西省政府(办理窗口: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5095)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7-8月)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按照(国发〔1978〕10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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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企业职工退休申报表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3份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
职工本人档案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用人单位按档案管理规定提供 | 无 | |
用人单位公示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用人单位按要求公示无异后提供 | 无 | |
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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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 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1999〕10号)四、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一)对提前退休的情况进行清查处理。(二)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三)严格按国家规定核定提前退休人员的待遇。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三十七条:参保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退休人员待遇核定.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