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健身气功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对健身气功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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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610826017000 | 实施机关 | 省体育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省体育局群体处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递交资料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 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体育局(办理窗口:群体处)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无特殊说明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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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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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2006年第9号)第二十四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对在健身气功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