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的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的审批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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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22008000 | 实施机关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实施机构(科)室 | 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申请人需要现场2次,第1次是提供原材料进行原件核验;第2次是领取办理结果。 | ||
审批结果名称 | 同意批复 | ||
审批结果样本 | 同意批复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长安北路15号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理窗口:312办公室)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为7月1日-9月1日)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为9月1日至次年7月1日)
申请条件
满足 《非遗法》规定的条件,手续齐全,材料完整。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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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组织和个人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申请表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资料详实完整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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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主席令第42号)第十五条:“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调查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调查结束后,应当向批准调查的文化主管部门提交调查报告和调查中取得的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