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科研等特殊需要在禁渔期、禁渔区作业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养殖、科研等特殊需要在禁渔期、禁渔区作业审批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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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20216000 | 实施机关 | 省农业农村厅 |
实施机构(科)室 | 省农业农村厅渔业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营利法人 非法人组织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5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审批结果名称 | 关于对特殊需要在禁渔期和区作业或捕捞名贵水生动物的批复 | ||
审批结果样本 | 关于对特殊需要在禁渔期和区作业或捕捞名贵水生动物的批复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办理窗口:省政务服务大厅省农业农村厅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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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 纸质、电子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 无 | |
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 1 | 纸质、电子 | 原件2份 | 必要 | 逐级盖章 | 无 | 无 | |
项目合同书 | 2 | 纸质、电子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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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10月14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0月20日农牧渔业部发布)第二十四条:因养殖或者其他特殊需要,捕捞鳗鲡、鲥鱼、中华绒螯蟹、真鲷、石斑鱼等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或者禁捕的怀卵亲体的,必须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领专项许可证件,方可在指定区域和时间内,按照批准限额捕捞。捕捞其他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的批准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