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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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14204007 | 实施机关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机构(科)室 |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提供原材料进行原件核验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 翠华路1819号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雁南三路)(办理窗口: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625办公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一、党组织关系的转入 凡人事档案(档案已通过二审)存放在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流动人才党员,除以下情况外,可以按照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中共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经济组织委员会: 1、无党员材料或不完整的(2012年12月31日后入党的必须具备两表一书); 2、所在单位已经建立了基层党组织并已归属到驻地、行业党委的; 3、单位没有党组织,但单位所在工业园区、楼宇有党组织的; 4、预备党员预备期超过规定时限的; 5、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不够清楚或者超过有效期的; 6、拖欠党费超过6个月以上的 7、非本人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的; 8、有固定住所的(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需转往居住地社区或街道党组织); 9、居住地长期固定的离退休党员; 二、党组织关系的转出 党员本人办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以及接收方党委和党支部全称,,党员委托他人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时,被委托人需带该党员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并提供接收方党委和党支部的全称。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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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公安部门 | 无 | |
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 1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本人持有 | 党组织关系转入必须本人亲自来办理,不能代办,介绍信必需在有效期内;省外需提供纸质介绍信,省内党关系转入不需要提供纸质介绍信,直接提交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入单位(去处)须填写为:中共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经济组织委员会(备注:输入全称后系统自动跳出中共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经济组织委员会选项框,选择后即可办理,切勿输入具体支部,否则不予接收) | |
代办人委托书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本人持有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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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2.《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十六)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 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 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 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所在单位未建立党 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应随同档案一并转入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 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 括:……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