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能效测试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锅炉能效测试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基本编码 | 612023132000 | 实施机关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承压一室至承压四室)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5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申请人需到现场1次,即领取办理结果。 | ||
审批结果名称 | 锅炉能效测试综合报告 | ||
审批结果样本 | 锅炉能效测试综合报告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南街街道 咸宁西路30号省质检大厦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办理窗口:1号至5 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法规和文件列明的具体受理条件:《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
无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1、
费用名称: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锅炉热工(能效)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13】118号收费依据:
《关于锅炉热工(能效)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收费标准:
详细测试5000元/工况、简单测试2000元/工况。设定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三条:“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新材料,必须进行型式试验和能效测试。”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能效测试。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2.《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高耗能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新产品应当进行能效测试。未经能效测试或者能效测试结果未达到能效指标要求的,不得进行批量制造。”第十八条:“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特种设备,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或者出厂文件的要求配备、安装辅机设备和能效监控装置、能源计量器具,并记录相关数据。”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