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政策咨询

0条评价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孤儿政策咨询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612007039000 实施机关 省民政厅
实施机构(科)室 儿童福利处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申请人需要到现场提供原材料进行原件核验并领取办理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街道 东新街403号附近省民政厅(办理窗口:儿童福利处)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二、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儿基本权益 (一)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满足孤儿基本生活需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机构抚养孤儿养育标准应高于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地方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到位;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地方支出孤儿基本生活费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专用、按时发放,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用于孤儿。 【规范性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 〔2011〕5号) (一)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保障孤儿基本生活需要,我省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目前福利机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各地孤儿基本生活费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市、县(市、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发放,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用于孤儿。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1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63917512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63917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