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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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预防接种证办理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612023153000 实施机关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机构(科)室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处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审批结果名称 《陕西省预防接种证》
审批结果样本 《陕西省预防接种证》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街道 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大厅(办理窗口: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 预防接种证、卡(簿)的管理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接种单位应按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 种证、卡(簿),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其他人群的预防接种也要实行接种 记录工作。 3.1 预防接种证、卡(簿)的建立 3.1.1 预防接种证、卡(簿)按照受种者的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 3.1.2 儿童出生后 1 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 防接种证。未按时建立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者应及时到接种单位补办。 3.1.3 产科接种单位应告知新生儿监护人一个月内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建立预防 接种证、卡(簿),或直接为新生儿办理预防接种证。 3.1.4 户籍在外地的适龄儿童暂住在当地时间≥3 个月,由暂住地接种单位及时 建立预防接种卡(簿);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补办预防接种证。 3.1.5 办理预防接种证的接种单位应在预防接种证上加盖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不得拒绝办理。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管理,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预防接种证的格式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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