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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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610816015000 实施机关 省生态环境厅
实施机构(科)室 大气办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非法人组织 特别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快递申请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申请材料和证照批文可递送
收件人姓名 邓宴郦 收件人电话 029-63916223
收件人地址 陕西省人民政府前大楼生态环境厅大气办 邮政编码 710000
邮寄说明 暂无邮寄说明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街道 西安市 新城区 新城大院省政府大楼10层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理窗口:大气办)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对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表彰奖励推荐表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对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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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63916223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63916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