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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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72027000 实施机关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实施机构(科)室 医疗器械监管处 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5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申请材料和证照批文可递送
收件人姓名 政务大厅 收件人电话 029-62288102
收件人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21号(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内向西100米) 邮政编码 710065
邮寄说明 仅支持EMS政务专递
审批结果名称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沟街道 科技五路21号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院内向西100米(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营业执照 3 电子材料 必要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产品技术要求 3 电子材料 必要  食品药品监督局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 电子材料 必要  药品监督管理局
授权委托书 3 电子材料 必要  申请人自备
企业变更的情况说明 3 电子材料 必要  申请人自备
涉及变更事项的证明性材料 3 电子材料 必要  申请人自备 (1)生产范围:涉及变更的产品注册证及附件;(2)生产地址:涉及变更的场地证明性文件等。
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 3 电子材料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3 电子材料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国务院令第276号,2014年3月7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以及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62288102,029-62288037
咨询网址:
陕西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aanxi.gov.cn/
咨询窗口: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大厅综合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62288025
投诉窗口: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大厅5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