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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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监理工程师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002014208003 实施机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实施机构(科)室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国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不符合或者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人员现场审核材料
审批结果名称 准考证
审批结果样本 准考证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街道 建设路东段与太乙路交叉路口往西约50米(省人社机关服务中心东侧)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窗口:1号办公楼1楼考务大厅)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4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7-8月)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1:4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2021年继续在北京、上海开展提高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试点工作,试点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不参加试点),试点地区报考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原参加2019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学历为大专及以下,且具有有效期内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在试点地区继续报名参加考试。 (二)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附件:1.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对照表.docx 2.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对照表.docx 3.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对照表.docx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以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考务工作公告为准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登陆http://zg.cpta.com.cn/examfront/login/initLogin.htm,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后,自动生成电子报名表格。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1、

费用名称:

考试费

收费依据: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510号)

收费标准:

每人每科50元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 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3.《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7号)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 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 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五条:注册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 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4.《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公路、水运 工程监理资质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四)监理工程师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名单……。 5.《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一、考试组织管理(三)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 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实施各项考试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6.《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四、人事部和建设部委托人事 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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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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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9538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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