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跨省转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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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高校学生跨省转学确认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000705001000 实施机关 省教育厅
实施机构(科)室 高校学生工作处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审核材料
审批结果名称 给予审查意见并盖章
审批结果样本 给予审查意见并盖章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 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办理窗口: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714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1月,6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参照2018年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陕教生办【2018】9号)执行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 3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3份  必要  按照实际情况据实填写。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规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1

咨询方式

咨询邮件:
xsc_song@163.com
咨询窗口:
陕西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714室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8668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