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资料汇交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地质资料汇交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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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612011039000 | 实施机关 | 省自然资源厅 |
实施机构(科)室 | 陕西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资料档案科 | 服务对象 | 特别法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国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1.地质资料涉及国家测绘机密,汇交资料必须携带纸电材料到馆办理;2.10个工作日完成验收后通知汇交人取回修改 | ||
审批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资料汇交凭证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文艺路街道 雁塔路北段100号(办理窗口:综合楼506室)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每年7-8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每年1-6月、9-12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到馆汇交地质资料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评审,最终形成纸质评审意见方可汇交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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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资料汇交报送单 | 1 | 纸质、电子 | 原件2份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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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文)、《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