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经纪机构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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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演出经纪机构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22020000 实施机关 省文化和旅游厅
实施机构(科)室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7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证照批文可递送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电话
收件人地址 邮政编码
邮寄说明 暂无邮寄说明
审批结果名称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审批结果样本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 长安北路15号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理窗口:808)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7月1日至8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即可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本事项。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1 电子材料 必要  填写内容全面准确,法人签名字迹清晰 自备
营业执照 4 电子材料 必要  1.材料清晰可辨识。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此次申请许可事项的内容。 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电子材料 必要  1.材料清晰可辨识。 2.证件在有效期内。 公安部门
演出经纪资格证 4 电子材料 容缺  1.材料清晰可辨识。 2.证件在有效期内。 3.至少3名以上经纪人。 文化和旅游部门
法人委托书 1 电子材料 非必要  1.法人签名字迹清晰; 2.证件在有效期内。 自备 如代理人办理,请提供法人授权书。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85261969
咨询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5号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南区808室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541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