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转退休待遇核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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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转退休待遇核准支付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612010232000 实施机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实施机构(科)室 基金中心 服务对象 非营利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街道 东新街246号附近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窗口:经办大厅1、2号)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7-8月)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经有关职能部门批准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申报表 1 纸质、电子 原件2份  必要 
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 2 纸质、电子 复印件2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单位公示情况材料 2 纸质、电子 复印件2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退休文件 2 纸质、电子 复印件2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 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①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②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③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 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 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4.《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2015〕2 号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5.人社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第三十七条:参保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 退休人员待遇核定。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87468373,029-87468365
咨询窗口:
东新街246号附近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办大厅1、2、11、12号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7468370
投诉网址:
http://rst.shaanxi.gov.cn/newstyle/pub_newschannel.asp?chid=100724
投诉窗口:
东新街246号附近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办大厅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