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转退休待遇核准支付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转退休待遇核准支付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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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612010232000 | 实施机关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机构(科)室 | 基金中心 | 服务对象 | 非营利法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街道 东新街246号附近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窗口:经办大厅1、2号)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7-8月)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经有关职能部门批准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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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申报表 | 1 | 纸质、电子 | 原件2份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
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 | 2 | 纸质、电子 | 复印件2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单位公示情况材料 | 2 | 纸质、电子 | 复印件2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退休文件 | 2 | 纸质、电子 | 复印件2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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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 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①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②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③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 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 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4.《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2015〕2 号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5.人社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第三十七条:参保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 退休人员待遇核定。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