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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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31027000 实施机关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机构(科)室 行政审批局 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审批结果名称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表
审批结果样本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表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 二环北路东段739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窗口:803)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申请考核的机构是否属于受理范围;2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所用表格是否采用本规范规定的格式;如果文件完整,应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如果文件不完整,应要求申请机构予以补充。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广告样件 1 电子材料 必要 
产品注册备案证明 2 电子材料 必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产品注册证明文件 2 电子材料 必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营业执照 1 电子材料 必要  行政审批局
备案授权委托书 1 电子材料 必要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1 电子材料 必要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 电子材料 必要  公安局
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 1 电子材料 必要 
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 2 电子材料 必要 
生产许可证 2 电子材料 必要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标注册证明 2 电子材料 必要  知识产权局
专利证明文件 2 电子材料 必要  知识产权局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表 1 电子材料 必要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九条:药品广告应当经广告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86138038
咨询窗口: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8-803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12315
投诉窗口: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