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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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31027000 | 实施机关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行政审批局 | 服务对象 | 营利法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审批结果名称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表 | ||
审批结果样本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表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 二环北路东段739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窗口:803)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申请考核的机构是否属于受理范围;2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所用表格是否采用本规范规定的格式;如果文件完整,应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如果文件不完整,应要求申请机构予以补充。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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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样件 | 1 | 电子材料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
产品注册备案证明 | 2 | 电子材料 | 必要 | 无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无 | ||
产品注册证明文件 | 2 | 电子材料 | 必要 | 无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无 | ||
营业执照 | 1 | 电子材料 | 必要 | 无 | 行政审批局 | 无 | ||
备案授权委托书 | 1 | 电子材料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 1 | 电子材料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 2 | 电子材料 | 必要 | 无 | 公安局 | 无 | ||
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 | 1 | 电子材料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
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 | 2 | 电子材料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
生产许可证 | 2 | 电子材料 | 必要 | 无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无 | ||
商标注册证明 | 2 | 电子材料 | 必要 | 无 | 知识产权局 | 无 | ||
专利证明文件 | 2 | 电子材料 | 必要 | 无 | 知识产权局 | 无 |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表 | 1 | 电子材料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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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九条:药品广告应当经广告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