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核发(申请单位为筹建或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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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核发(申请单位为筹建或在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610119048000 实施机关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机构(科)室 省卫生健康委财务处 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按照国家卫健委规划数量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申请材料和证照批文可递送
收件人姓名 宁帅斌 收件人电话 029-88668313
收件人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 710003
邮寄说明 暂无邮寄说明
审批结果名称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 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4月,9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一)符合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 (二)具有执业许可证,并设置相应的诊疗科目;或具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从事医疗服务的其他法人资质; (三)与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相适应,具有与申请的大型医用设备相适应的技术条件、配套设施和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医疗质量安全保障制度健全。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申请单位执业许可证 4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由申请人自备
营业执照 4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自备
与申请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相应的技术条件、配套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能力材料 4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7份  必要  与申请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相应的技术条件、配套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能力材料,公立医疗机构还需提供购买申请设备的资金来源证明。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表 3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7份  必要  https://zwfw.shaanxi.gov.cn/sx/icity/proinfo/indexSimple?id=f79e14d9393ae8995e674af58128d60d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76号发布,第650、第680号修订) 第三十四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与其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相适应,具有相应的技术条件、配套设施和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第六条:大型医用设备的管理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证制度。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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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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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9623607
咨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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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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