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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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申报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612009005000 实施机关 省财政厅
实施机构(科)室 省财政厅会计处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18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6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审批结果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审批结果样本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四府街49号陕西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办理窗口:1、2、3、4)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按照要求完成考核期间的继续教育。 5.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二)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包括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经济师,下同)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先取得会计师职务职称,后取得规定学位、学历者,取得规定学位、学历前后的会计师职务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会计人员,可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三)专业技术理论和业绩成果条件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条件3项以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推进单位制度建设,负责或执笔拟定、修订的本单位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内部控制、资产管理、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管理制度,经批准实施后效果明显。 2.参与单位技术改造、投融资、上市改制、并购重组、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会计标准变革等重大实务工作,提出专项工作方案,或服务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模式变革、推进管理技术升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提出实施落地方案,取得显著成效。 3.立足本职工作,承担单位内部培训,传播讲授会计管理理论、财经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培养会计人才队伍。围绕单位预算管理、增收节支、成本控制,管理会计工具应用、提高绩效等方面,服务发展,推进变革,参与管理,作为第一撰稿人,撰写2篇以上专题调查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单位采纳实施后效果明显。 4.在开展内部审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过程中,通过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提出重要的建设性意见,被单位采纳实施后效果明显。 5.主持或承担设区市以上批准的财务、会计方面的科研课题,有创新或独到见解,其成果已通过鉴定,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 6.提供会计服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大中型企业(或编制200人以上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审计,管理咨询等项目3个以上。 7.在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的经济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不少于2篇(独著,每篇2000字以上,不含在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和专辑上发表的论文);或在公开出版的具有书刊号ISBN的会计类专著(教材)或译著中,本人撰写部分专著、译著在3万字以上。以上会计理论与业绩成果,申报人员按网报系统的项目要求填写,并上传对应的支撑材料(请对姓名和单位名称等敏感信息进行处理)。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要求根据人社部有关要求,本次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五)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申报1.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二、破格条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职称10年,从事财会工作满25年,并具备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业绩成果条件4项以上,不受学历、资历限制,可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http://kjw.shaanxi.gov.cn/kjw/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1、

费用名称:

会计职称评审报名费

收费依据:

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6)1号

收费标准:

400元/人

设定依据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0〕556号)按照我省2020年高级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20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省行政区划内所有类型单位中从事财务管理或会计工作(含财会管理岗位),符合申报会计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中央驻陕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参加评审,可由主管单位委托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评审。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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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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