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定期检验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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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612023116000 | 实施机关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机电一室至机电五室)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15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5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申请人需要现场1次,即领取办理结果。 | ||
审批结果名称 |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 | ||
审批结果样本 |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南街街道 咸宁西路30号省质检大厦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办理窗口:1号至5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法规和文件列明的具体受理条件:《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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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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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1、
费用名称:
陕西省技术监督局文件关于公布陕西省第六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质监局计发[2003]32号收费依据:
《陕西省部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收费标准:
立体停车库200元/位、塔式起重机1200元/台、桥(门)式起重机1000元/台、流动式起重机800元/台、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700元/台、门座起重机900元/台、施工升降机(单笼/600元/台。 以上各类起重机械: 1.塔式起重机下回转式减收10%;水平变幅式:40-60吨米加收20%;60-100吨米加收30%;100-200吨米加收40%; 2、桥门式起重机5吨以下减收20%、10-15吨加收20%、15吨以上加收30%; 3、流动式起重机15-20吨加收30%;20吨以上加收40%; 4、新安装或修理改造的起重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按定期检验的150%收取; 5、起重机械事故鉴定按定期检验的3倍收取; 6、单位认证的质量抽检按申请的最大起重量定期检验的3倍收取; 7、产品出厂质量监督检验按产品出厂价的0.9%收取; 8、有副钩、双小车、双司机室、抓斗、电磁吸盘或冶金起重机、双吊检验加收20%; 9、跨度或幅变大于13.5米的起重机或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检验加收20%; 10、高温、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起重机检验加收20%; 11、双笼施工升降机加收40%; 12、各类起重机起升高度≤30米按上述标准收取; 13、各类起重机起升高度>30米每增加10米(含10米内)加收10%; 14、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复检按初检费的50%收取; 15、进口设备按同类国产检测收费的150%收取。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常见问题
无